关于开展2007年合肥名牌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局、分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合肥市质量振兴实施意见》(合政〔1999〕16号)的目标要求和《关于在全市开展合肥名牌产品评选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06〕40号)的规定,市局决定组织开展2007年合肥名牌产品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凡在合肥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事业单位,下同),均可自愿参加合肥名牌产品的申报评价。
(二)申报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在全市开展合肥名牌产品评选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所列合肥名牌产品条件。
二、申报时间与地点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愿到所在区域的质监部门申报。具体受理单位为:肥东、肥西、长丰三县区域内的申报企业,由所在地的县局受理;庐阳区、瑶海区、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内的申报企业由直属分局受理;包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申报企业,由经济分局受理;蜀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申报企业,由高新分局受理。具体申报日期各县局、分局自定。
三、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一)申报企业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合肥名牌产品申报表”(附件1),并对上报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发现数据不实的情况,即取消企业的评价资格。
(二)为便于开展申报产品的用户满意率调查,申报企业应将申报产品的前20名主要客户依次填写上报(附件2)。
(三)有关材料的电子文本,报送要求见附件3。
四、初审工作要求
各县局、分局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应进行审查,对格式上不符合要求或存在缺项的申报材料,限期要求企业完善或补齐;并根据《2007年合肥名牌产品评价细则》进行初审,形成书面推荐意见,经上报当地政府同意后,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局质量(认评)处。
五、其它要求:
(一)严格申报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各县局、分局应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在评价过程中凡发现企业有虚报申报数据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市局将对推荐该企业的县局、分局予以通报批评。
(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须于2007年5月20日前报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认评)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传真:0551-2613927
附件:1、合肥名牌产品申报表
2、2007年申报合肥名牌产品前20位主要销售
客户名单
3、企业提供电子文本要求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07年合肥名牌产品
申 报 表
申报类别: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企业名称:(盖公章)
企业代码:
填表日期 年 月
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印制
填 表 说 明
一、基本版式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使用统一的申请表。使用标准A4纸(210mm×297mm),双面打印。申请表不另制作封面及封底,不采用硬皮材质,沿长边装订。
2、页码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页,四号字体,位于页脚的外侧。
3、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图形扫描件,在保证内容清楚的前提下紧凑排版,建议两份证书占用一页。
二、填写要求
1、申报表封面“申报类别”一栏填报以下类别之一:生产资料类、消费品类、特殊产品。
特殊产品指具有较强地域特点和传统,尚不能采取现代工艺技术或工厂化大规模制造的产品。
2、表1 、表2 由企业填写,如果表中地方太小,企业可以另附详细材料。
3、表1中“是否属于国家强制性管理产品”包括强制性认证、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出口质量许可证、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管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其他国家强制性管理的产品。
表1中部分栏目在相应的“( )”中打√。
表1中的“产品获得过何种奖励或认证”指产品获得的省级以上技术进步奖或其他奖项,及节能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等非强制性产品认证。
表1中的质量管理奖励指2004年以来国家质检总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合肥市政府表彰的国家及省、市质量管理奖、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奖项。
续表1中设备清单应填报企业的主要工艺设备和检测设备,其中技术水平一栏填以下对应的内容:国际先进水平;国内先进水平;一般水平。
申报产品的主要质量指标表应填报产品主要质量指标的有关情况:申报产品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填报相应的指标值,没有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可不填此栏;执行标准指产品明示采用的标准;实测值一栏填申报产品最近三次监督抽查结果的平均值。未列入监督抽查计划的产品,可不填此栏。
4、申报合肥名牌产品综述的内容可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
(2)申报产品现状、优势及特点:
a申报企业在全省(市)同行业所处位置及竞争形势分析;
b企业发展名牌对行业、地区的带动和促进作用;
(3)企业发展名牌的中长期培育规划;
(4)企业发展名牌的主要措施:
a.规模扩张战略;b.市场开拓战略;c.技术开发战略;d.质量提高战略;e.人才培育战略;
5、各县局、分局应在综合有关县级部门对申报企业和产品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初审结论。
初审结论中要包括:
·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申报产品最近连续三年监督抽查是否合格的意见。
·县(区)经济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关于生产企业技术水平、产业政策、运行情况的意见。
·县(区)环保、工商管理部门、税务机关等部门对企业依法组织生产、遵守合同、依法纳税等情况的意见。
·根据评价细则得出的初审分值及同意推荐的意见。
6、企业申报产品的标识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内容与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资料一致。高新产品是指经市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产品。
7、申报资料、数据应真实可靠,对总资产贡献率、新产品产值率等数据,应附资料说明数据的导出过程。如经审查发现弄虚作假者,除取消申报资格外,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并给予通报批评。
8、申报地方传统特色产品,须在加分情况说明中注明申报产品生产历史,并附相关的证明材料。
指 标 解 释
1、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
×100%。
2、总资产贡献率(%)=(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
/平均资产总额×100%
3、新产品产值率(%)=当年新产品产值/当年工业总产值
×100%
目 录
一、企业申报合肥名牌产品综述 ……………………………第 页
二、表1企业基本情况 ………………………………………第 页
三、表2企业申报及综合评价表 ……………………………第 页
四、表3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推荐意见 ………………第 页
五、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第 页
1.申报产品、申报产品生产线及企业全貌的照片 ……第 页
2.企业营业执照及注册商标证 …………………………第 页
3.其他基本证书(包括3C认证证书、食品安全市场准入证书、
生产许可证证书、计量器具许可证证书、出口质量许可证证书、
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证书等) …………………………第 页
4.县级以上统计部门出具的销售量、销售额证明 ……第 页
5.海关或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口量、出口额证明 …第 页
6.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额证明 …………………………第 页
7.环保排放达标证明 ……………………………………第 页
8.申报产品采标证书及采用标准文本 …………………第 页
9.申报产品三年以内市级以上监督抽查报告 …………第 页
10.最近三个月内的出厂检验报告1份 ………………第 页
11.获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证书 …………第 页
12.获省级/市级质量管理奖证书 ………………………第 页
13.获省级名牌产品证书 ………………………………第 页
14.获驰名/著名商标证书 ………………………………第 页
15.获质量体系认证和环境体系认证证书………………第 页
16.其他体系认证证书和产品认证证书…………………第 页
17.计量检测体系确认证书………………………………第 页
18.企业标准体系确认证书或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立项文件…………………………第 页
19.企业员工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及清单……………第 页
20.内审员资格证书及清单………………………………第 页
21.新产品证书(市级以上)及清单……………………第 页
22.产品所获技术奖励证书………………………………第 页
23.专利证书及清单………………………………………第 页
24.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证书………………第 页
25.企业建立博士后流动站的证明………………………第 页
26.企业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
或地方标准制订的证明………………………………第 页
27.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市
重点扶持企业认定证书或文件………………………第 页
2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关报表(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第 页
29.质量管理基本情况报告………………………………第 页
30.人员培训基本情况报告………………………………第 页
31.企业售后服务网点建设、“三包”情况以及
对消费者意见的处理情况的说明材料………………第 页
32.技术装备情况报告……………………………………第 页
33.新产品产值率等数据导出过程的说明………………第 页
34.加分情况说明…………………………………………第 页
申报合肥名牌产品综述
表1 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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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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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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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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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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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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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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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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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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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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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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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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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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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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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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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国家强制性管理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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