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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食品生产加工放心乡镇(街道)”活动。此举是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积极性,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从生产源头,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通知要求基层各级政府认真抓好落实。
创建工作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当地县、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由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合格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人员,按照《合肥市食品生产加工放心乡镇(街道)验收细则》的要求,从组织保障、普查建档情况、规范监管情况、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及宣传培训情况等方面,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阅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现场实地检查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对验收合格的乡镇(街道)由市领导小组授予“食品生产加工放心乡镇(街道)”称号。
通知要求各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开展“食品放心乡镇”评价工作作为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每个县至少要创建1个“食品放心乡镇”,每个区至少要创建1个“食品放心街道”,同时要鼓励符合条件的乡镇和街道积极申报。同时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增强大局意识,围绕“食品放心乡镇”的建设,将工作职能、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向基层延伸,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食品放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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